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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: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

联系人:孙学政

联系电话:0514-7883436

传真:0514-7883436

地址:中国扬州文昌西路15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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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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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
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扬州声文昌西路19号,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,1个经监大队,下设7个基层工商分局,担负着全区户企业、户私营企业、户个体工商户和39个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
近两年来,邗江工商局在扬州工商局和邗江区委,区政府的领导下,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打造“服务型工商”为目标,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,大办发扬甘当主力、甘做苦力的“两甘”精神,突出发展服务、监管执法,改革创新、队伍建设四大着力点,深入实施党委政府、广大企业,企业群众“三满意工程”,为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,推进“两个率先”进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。近十年来,邗江工商局年年被邗江区委、区政府评为“区级机关服务先进单位”,并先后荣获“江苏省打假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扬州市个私经济优质服务单位”、“扬州市文明行业”和“江苏省文明行业”等十多项荣誉和称号。

投诉电话: 7880315


便民措施、服务承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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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
对行政许可事项,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注册窗口统一受理,实行首受负责制,做到“一站式”、“一口清”除可以在现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外,应在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(特殊情况,经批准,延长10日)。对非行政许可事项,由区局机关日关职能科室和基层分局,按职责权限分工分别受理,符合规定要求的,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所有办理事项都必须遵循合法、便民的原则,提高办事效率,提供优质服务。
二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
12315投诉兴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后,在5日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;决定受理的,在10日内终结调解;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,指导消费者通过其它这径解决。
三、行政收费
公开收费的依据、项日、标准,不用非正式票据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。坚决查处违规代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,扩大收费范围、提高收费标准、收费不给票或少给票,收人情费、关系费等行为。
四、文明服务
着装上岗,佩带工号,风纪严整,举止端庄,礼貌待人,杜绝服务忌语,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:管理方式粗暴的;服务态度生冷强硬,刁难办事人员;打击报复管理对象的;相互推诿,贻误工作,造成不良影响的;其他应受到一定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行为。

五、廉洁自律
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一切不正当利益。克已奉公,勤政为民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将受到严肃查处:到企业报销发票,乱拉赞助(广告)等或变相侵吞企业财产的,用违规开支费用抵销应收12315投诉兴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后,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;决定受理的,在30日内终结调解;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,指导消费者通过其它途径解决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;收受或变相收受管理对象礼品、礼金、礼券或收后虽未个人隐匿但未按规定登记上交而作小团体福利的;贪污、截留、挪用、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入的;擅自处理、私分罚没财物,违舰处理罚没假冒伪劣商品的;吃拿卡要,搞权钱交易的;应管理对象之邀接受其招待的;工作日中餐饮酒的;参与赌博、色情、吸毒和封建迷信活动的等。
六、违诺处置
对违诺者作出诫勉谈话,责令其赔礼道歉,通报批评,待岗3个月等行政处分;扣发岗位目标奖,并由其对错案当事人进行经济赔偿。
七、承诺监督
扬州市邗江工商局监督电话;7884268 7954602

 
荣誉展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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