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
对行政许可事项,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注册窗口统一受理,实行首受负责制,做到“一站式”、“一口清”除可以在现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外,应在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(特殊情况,经批准,延长10日)。对非行政许可事项,由区局机关日关职能科室和基层分局,按职责权限分工分别受理,符合规定要求的,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所有办理事项都必须遵循合法、便民的原则,提高办事效率,提供优质服务。
二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
12315投诉兴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后,在5日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;决定受理的,在10日内终结调解;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,指导消费者通过其它这径解决。
三、行政收费
公开收费的依据、项日、标准,不用非正式票据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。坚决查处违规代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,扩大收费范围、提高收费标准、收费不给票或少给票,收人情费、关系费等行为。
四、文明服务
着装上岗,佩带工号,风纪严整,举止端庄,礼貌待人,杜绝服务忌语,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:管理方式粗暴的;服务态度生冷强硬,刁难办事人员;打击报复管理对象的;相互推诿,贻误工作,造成不良影响的;其他应受到一定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行为。

五、廉洁自律
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一切不正当利益。克已奉公,勤政为民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将受到严肃查处:到企业报销发票,乱拉赞助(广告)等或变相侵吞企业财产的,用违规开支费用抵销应收12315投诉兴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后,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;决定受理的,在30日内终结调解;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,指导消费者通过其它途径解决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;收受或变相收受管理对象礼品、礼金、礼券或收后虽未个人隐匿但未按规定登记上交而作小团体福利的;贪污、截留、挪用、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入的;擅自处理、私分罚没财物,违舰处理罚没假冒伪劣商品的;吃拿卡要,搞权钱交易的;应管理对象之邀接受其招待的;工作日中餐饮酒的;参与赌博、色情、吸毒和封建迷信活动的等。
六、违诺处置
对违诺者作出诫勉谈话,责令其赔礼道歉,通报批评,待岗3个月等行政处分;扣发岗位目标奖,并由其对错案当事人进行经济赔偿。
七、承诺监督
扬州市邗江工商局监督电话;7884268 79546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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